
2018年温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培训计划具体说明
根据2018年温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相关政策与安排,公需科目作为继续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分为一般公需科目和行业公需科目两大类。以下是对2018年温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培训计划的具体说明,包括培训内容、服务形式、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等。
一、培训内容
2018年温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分为三个模块:一般公需科目、行业公需科目及专业科目。其中,公需科目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般公需科目
一般公需科目由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内容涵盖专业技术人员应普遍掌握的政治法律、规划政策、职业素养、科技创新等知识。学习课件每年更新,旨在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2018年的一般公需科目依托温州继续教育网平台开展,专业技术人员需登录网站选择未学过的课程进行学习。
行业公需科目
行业公需科目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确定学习课件,主要学习内容包括行业的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发展规划等。例如,针对新闻、政工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行业公需科目重点学习思想政治工作和新闻行业的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发展规划等相关内容。针对经济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行业公需科目包括《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课程。
二、培训形式与服务
学习形式
一般公需科目:采用网络在线学习与现场机考相结合的形式。专业技术人员登录温州继续教育网(www.wzjxjy.cn)进行注册、报名、缴费和学习,完成学习后需预约参加现场考试,考试合格者登记18学时。
行业公需科目:主要以专题讲座、网络辅导培训等形式进行。部分行业公需科目与专业科目联合举办,采用脱产面授和网络学习相结合的方式。例如,新闻、政工系列的行业公需科目培训包括脱产面授32学时(必修课程)和网络专业课程40学时(选修课程)。
学时登记
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学习并通过考核后,学时将录入“温州继续教育网学时登记系统”(www.wzjxjy.cn)。学员可自行打印查询页面留存,或在线申请“学时登记证书”,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之一。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一般公需和行业公需科目合计不少于18学时。
补修服务
针对因故未完成2018年度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温州市于2019年开展了补修工作。一般公需科目补修通过温州继续教育网进行网络报名、学习和现场机考。部分行业公需科目(如工程系列)补修采用电话预报名和面授学习相结合的方式。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一般公需科目
报名与学习时间:2018年1月12日至11月底。
考试时间:2018年1月19日至11月,每月安排2至3次考试。
考试地点:温州人才大厦(学院中路5号)办公楼4楼,温州市继续教育院考点。
补修时间:2019年7月24日至8月31日报名,学习及考试需在9月12日前完成。
行业公需科目(以新闻、政工系列为例)
面授培训时间:第一期2018年4月14日至4月15日;第二期暂定6月23日至6月24日。
培训地点:温州人才大厦(学院中路5号)办公楼4楼。
报名方式:登录温州继续教育网(www.wzjxjy.cn)完成报名、缴费和打印听课证。
四、联系方式
温州市继续教育院
地址:温州市学院中路5号人才大厦4楼。
业务咨询电话:88302686、88302628。
单位审核、发票咨询:88833963。
服务邮箱:wzjxjy@yeah.net。
主管单位: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其他相关联系方式
乐清市一般公需科目考点:乐清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唯新楼(乐清市城东街道学子路8号,乐清中学对面)。
工程系列行业公需科目补修咨询: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继续与远程教育中心,电话0577-88526611,地址温州市水心十七中路69号。
五、其他说明
2018年温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的培训计划严格按照《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和《温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继续教育学时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岗位聘用等重要依据,未完成规定学时者将影响职称评审资格。建议专业技术人员及时关注温州继续教育网(www.wzjxjy.cn)发布的最新通知,合理安排学习与考试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