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2018年度临沂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具体内容和服务说明
一、通知发布背景与重要意义
2018年7月10日,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临人社办发〔2018〕34号文件,即《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该通知依据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及山东省相关实施意见制定,旨在提升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自主创新能力。通知强调,接受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是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以及申报评定上一级职称资格的重要依据。
二、继续教育的核心要求
通知明确规定了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量化指标:
学时标准: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
构成要求: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公需和专科学时必须同时达标,方视为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三、公需科目培训内容与服务
全市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都应按要求参加公需科目的学习培训,公需类学时主要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取得: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达标:参加2018年度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60分或全国通用标准的,A级计30学时,B级计20学时,C级计10学时。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的,每个模块计5学时,累计不超过30学时。以上折算的学时当年度有效。
“灯塔在线”学习折算:凡是按规定参加“灯塔在线”学习且全部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折算8学时,当年度有效。
统一公需科目培训:本年度公需科目培训课题为《新时期形势政策研读》,采取网上培训形式。专业技术人员需登录指定网站进行注册、缴费、学习并参加考试,考核合格后计30学时,并可打印结业证书作为备案依据。
学习平台: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继续教育学院网站(http://upce.upc.edu.cn/)。
学习方式:支持PC端网页版学习和手机客户端(扫描网站二维码下载)移动学习。
平台客服电话:0532-86983656、86983657、86980903(工作时间咨询)。
四、专业科目培训内容与服务
专业科目培训主要结合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进行。市属单位的专业科目培训按照以下方式执行:
公共专业科目培训:市属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上述“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继续教育学院”网站,进入个人学习空间,在“课程超市”选择适合自身专业的研修科目,经网上缴费、学习、考试合格后获取相应学时,并打印结业证书。
专项业务培训:鼓励具备办学条件的市直部门、单位及市属大型企业举办专项业务培训项目,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审核备案后组织实施,参加培训且考核合格者可计算专业类学时。
其他折算方式:参加专业对口的培训进修、学历教育及获取科研成果和论文著作等,可按附件标准折算为专业类学时。具体标准参照《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临人社办发〔2016〕55号)执行。
五、针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特别服务
临沂市财政局于2018年11月5日发布了针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通知,作为对市人社局通知的补充和细化:
培训对象:我市辖区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学分与学时折算:2018年度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总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60学分。网络培训及面授培训,每学时折算3学分。
培训内容:企业会计人员侧重企业会计准则、管理会计、内控风险等;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侧重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预算法等。
培训形式与平台:
网络培训:经统一招标,确定了山东财经大学和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作为网络培训机构。学员可登录临沂财会信息网(http://www.lyczkj.gov.cn)“继续教育”专栏进行学习。
网络客服电话:山东财经大学客服电话:4006186755;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客服电话:4009005955。
费用政策:根据规定,会计人员每年按时完成继续教育的,享受当年度免费继续教育,费用由市级财政负担。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的,补学费用由个人承担。
六、学时登记备案与服务
分级管理原则:
县区专业技术人员: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
市直部门、单位、市属大型企业及市级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由所在单位人事科(处)或市级人事档案代理机构责任科室负责。
截止时间:本年度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培训时间均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24时。届时网站关闭,不再接受注册和缴费、学习。请务必在关网前及时打印结业证书。
七、官方联系地址与方式
主管部门: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科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33号
电话:053912333(市人社局总机或服务热线)
官网:rsj.linyi.gov.cn
行业主管部门(会计专业):临沂市财政局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西安路7号玺悦大厦C座
联系电话:0539-8113115(继续教育业务);0539-8113011(办公室);监督电话:0539-8113065
官网:czj.linyi.gov.cn 或 临沂财会信息网 http://www.lyczkj.gov.cn
学习平台技术支持: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继续教育学院平台客服:0532-86983656、86983657、86980903
山东财经大学网络培训客服:400-618-6755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网络培训客服:400-900-5955
建议您在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或咨询时,优先联系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根据专业归属联系相应的主管单位。由于通知内容具有较强的时间性(2018年度),相关信息请以当年执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