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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

关于2020年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具体说明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57号),现将2020年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相关内容、服务信息及联系方式详细说明如下

一、 培训对象
全区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 培训内容与学时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两大类,每人每年教育培训考试总学时不低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低于60学时

公需科目: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类
公需科目必修课: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2020年的学习内容为《当代科学技术前沿知识》。该课程总计15个学时,其中课程学习计10个学时,课程考试计5个学时
公需科目选修课: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上自主选课开展学习

专业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学习形式可采取线上与线下、集中与分散、课堂讲授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等方式开展。专业科目学时认定内容包括培训进修类、自学类、学术交流活动类、成果著作类、参与重大工作类和其他类别等

三、 培训考试与学时登记认定
学习平台:所有继续教育相关的学习、考试、登记、审验及证书打印工作均通过“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进行
系统网址:http://ptce.gx12333.net/
登录方式:个人身份证号码为用户名,初始密码为000000。新学员需先在系统首页点击“注册”填写信息完成注册

公需科目学习和考试
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上述系统完成公需科目必修课程学习培训和考试。
公需科目所获得学分直接计入个人学时档案,无需个人另行登记。
公需科目必修课考试共3次机会,3次考试均不合格者,可在培训期间电话申请开通补学补考。
2013年至2019年未完成的公需科目学习任务,本年度仍可参加学习,完成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后,计入相应年度继续教育学时。

专业科目学时登记
专业科目学时由专业技术人员在系统进行登记,专业科目学时认定内容包括培训进修类、自学类、学术交流活动类、成果著作类、参与重大工作类和其他类别等。
当年参加的培训、活动或取得的成果、业绩可以登记为当年的学时,不能跨年登记。
具体认定方式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4号)执行。
登记时需在系统提交相应佐证材料,如学习证明、合格证书、会议通知、成果页扫描件等。

学时审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的学时登记,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人事或培训部门负责审验,主要对真实性及有效性进行核实

证书打印
完成本年度公需科目必修课培训和考试,可通过系统自主生成并打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考试合格证书》。
本年度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总学时达到90学时以上,其中专业科目学时达到60学时以上,经单位审验通过,可通过系统自主生成并打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时间安排
专业技术人员应于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公需科目必修课学习考试和专业科目学习登记。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登录系统完成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填报学时的审核认定。

四、 结果应用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作为其申请评定上一级职称的重要条件。从2021年起,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除完成当年度公需科目必修课学习考试外,上年度继续教育完成情况也将作为重要参考条件
用人单位要将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纳入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者,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五、 培训服务与联系方式
2020年度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考试,以及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审验、证书打印等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培训中心提供技术支持、人工客服等服务

人工咨询服务时间:每天8:00-21:00
咨询电话:966111
传真号码:0771-5561673、5552651
电子邮箱:gxpx365@126.com

如遇未尽事宜,也可联系所在单位的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人事部门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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