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16年度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继续教育培训学习通知的具体内容说明
一、培训的核心目的与政策依据
该培训通知由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主要依据《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和《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继续教育试行办法》精神制定。其核心目的是为了强化工勤人员岗位继续教育制度,提升工勤人员的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二、培训的主要对象
培训对象主要涵盖以下两类人员:
1 福建省内机关事业单位、中央驻闽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勤人员。
2 上述用人单位的劳务派遣人员,以及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
三、培训的学时要求
根据工勤人员是否定级,学时要求有所不同:
1 对于已经取得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技能等级任职资格的人员,每年应完成42学时的培训。
2 对于未定级的人员,每年应完成24学时的培训。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该通知强调岗位继续教育的完成情况将作为工勤人员参加年度考核、技能升级考核、评审、聘任及续聘的重要依据。未按规定完成年度必修学时的人员,不得报考技能等级岗位升级考核或评审。
四、培训的内容与形式
1 培训形式:主要采取远程网络教育的形式进行。学员可以通过网络培训平台自主学习和练习。对于无条件上网或不会上网的工勤人员,各单位也可以集中组织进行网络在线听课指导。
2 培训内容:培训注重理论与技能相结合,设有公共知识及各工种专业理论课程。教学内容主要以国家职业标准和2016年规范的考核用书作为职业技能培训依据。学员可根据自身工作情况,自主选择学习课程,灵活安排学习时间,原则上应在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规定的必修学时。
五、报名方式与时间
1 报名与缴费时间:2016年岗位继续教育培训的报名缴费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
2 报名方式:
个人网络报名缴费:学员可自行登录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继续教育远程网络培训平台进行报名,选择课程后通过建设银行网上银行完成缴费。
单位统一报名缴费:单位也可收集信息后统一进行报名转账,具体流程和要求详见培训平台说明。
六、培训缴费标准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物价局的复函规定,收费标准如下:
1 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126元每人每年。
2 未定级人员:72元每人每年。
七、联系方式与地址
根据通知文件,相关的联系方式和地址信息如下:
1 远程网络培训平台网址:http://gkpx.fjrs.gov.cn 。
2 技术咨询(报名、缴费等):可联系岗位继续教育培训客服中心,电话:968823 或 0591-83709510 。
3 政策咨询(福建省工考办):
联系人:陈娟
电话:0591-86129007
传真:0591-87857748 。
4 地方咨询(以福州市为例):
福州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联系人:吴朝晖,电话:0591-83359742 。
仓山区人社局联系人:黄晓霖,电话:83803753 。
5 地址信息(以福州大学现场审核为例):部分线下材料审核需要前往具体单位的人事部门,例如福州大学要求将材料报至人事处劳工科,地址为行政北楼西219 。省级统一报名主要通过平台网络进行,未提供统一的对外办公街道地址,建议通过电话先行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