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词大全

苏州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常见问答

苏州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常见问答具体说明

一、信息采集的内容与服务
苏州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是由苏州市财政局组织,旨在加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强化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基础性工作。采集的信息将作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评审、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等资格资质审查的重要依据。其主要内容和服务包括:

采集对象: 苏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人员,具体包括两类人群:一是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高级和正高级)的人员;二是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的会计工作包括出纳、稽核、核算、财务成果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等工作

采集原则: 会计人员需按原则选择地区进行信息采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按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行政区划进行采集;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未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原则上按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行政区划进行采集;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在校学生原则上按学校所在地的行政区划进行信息采集,也可在户口所在地采集

采集内容: 采集的信息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本人电子照片、学历学位、会计从业信息、专业技术资格等。其中,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出生日期、性别等;学历学位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信息;会计从业信息包括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工作单位全称、单位社会信用代码等;专业技术资格包括资格级别、取得方式、取得时间等

采集流程: 信息采集工作由会计人员在线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所属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审核确认,无需会计人员到现场办理。具体流程为:会计人员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或原“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进行实名认证、信息填报、材料上传、确认提交,经所属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完成信息采集。首次采集审核通过后,如人员相关信息发生变化,可由本人登录系统自行修改后,由所属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审核生效

二、常见问题解答

哪些人需要参加信息采集?
答:苏州市行政区域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高级和正高级)的人员,以及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需要进行信息采集

我还没有工作单位,需要信息采集吗?
答:如果您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未从事会计工作,原则上按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行政区划进行信息采集,也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采集

我在校学生,需要信息采集吗?
答: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在校学生原则上按学校所在地的行政区划进行信息采集,也可在户口所在地采集

信息采集的流程是什么?需要去现场办理吗?
答:不需要去现场办理。会计人员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进行实名认证、信息填报、材料上传、确认提交,所属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可

信息采集有什么用途?
答:采集的信息将作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评审、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等资格资质审查的重要依据

填写信息有误,提交后还能修改吗?
答:若管理员未审核,自己可撤销提交进行修改。若管理员已审核,则需联系自己申报地区的管理员(系统内可查询到联系电话)进行退回,再进行修改

上传附件时有什么要求?
答:所有上传的附件都须为jpg或jpeg格式文件,一寸免冠照片大小不超过100k,像素大于等于295*413;其余附件大小不超过200K

浏览器使用有什么注意事项?
答: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如果使用360浏览器、搜狗浏览器,可将浏览器模式调整为极速模式

我在外省已经采集过信息,现在到苏州工作,怎么办?
答:需要办理会计人员调转。可登录原“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个人账户,按照要求选择调入地(江苏省苏州市),提交审核即可。从外省申请转入时,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上传调转证明盖公章或人事章;不从事会计工作但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上传户籍证明

信息采集后,历年的继续教育记录没有同步过来怎么办?
答:可以拨打技术支持电话,由系统后台工作人员将历年教育信息同步过来

三、地址和联系方式

信息采集平台网址:
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citation:1][citation:2]

苏州市财政局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998号
电话:0512-68616851
邮编:215004
网址:http://czju.suzhou.gov.cn[citation:4]

技术支持电话:
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5-83633810
江苏政务服务网注册问题热线电话:025-12345(转接江苏政务服务网)

各区财政部门联系电话:
苏州工业园区财政部门电话:0512-66680132
其他各区县财政部门联系电话可在信息采集系统内查询,或通过苏州市财政局官网获取

成语首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