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盐城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通知具体说明
一、通知背景与依据
该通知由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旨在贯彻落实《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以及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0〕4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盐城市实际情况,对2020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1。
二、申报范围与对象
通知明确了按照属地管理和本人自愿原则,以下几类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申报:
1 在我市各级各类企业及其他社会中介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且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专业技术人才 -1。
2 在我市工作满1年以上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1。
3 人事隶属关系和社会保险不在我市,但在我市属地管理范围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经市职称办同意委托评审的专业技术人才 -1。
4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不受职称资格、资历等条件限制,直接根据实际水平、能力和业绩成果申报评审 -1。
5 民营企业优秀青年人才,可以不受职称资格、资历等条件限制,直接申报评审中级职称(“以考代评”的职称除外) -1。
6 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可通过户籍所在地村居(社区)、乡镇(街道)或人事代理机构申报 -1。
7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申报需在单位核定的空缺岗位限额内进行。中小学、幼儿园和中职院校教师职称申报工作另有专项通知。对于无空缺岗位但有特殊情况(如援疆援藏、获省部级表彰等)的,可经审核后申报 -1。
8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 -1。
三、核心服务内容
该通知提供的核心服务是指导申报人完成职称的申报、评审或认定,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 提供申报资格条件:详细说明了执行各系列(专业)的新修订资格条件,并特别提及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的激励政策、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的贯通发展、同级转评以及跨系列申报等规定 -1。
2 明确继续教育与外语计算机要求:推进职称制度与继续教育制度衔接,继续教育情况列为重要条件。同时明确,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的必备资格条件 -1。
3 职称初定和考核认定服务:为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初定和考核认定服务。例如,取得博士学位后可初定中级职称;取得硕士学历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初定中级职称等。对于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不一致的,可申请考核认定 -1-4。
4 网上申报服务:申报人员需通过“江苏省盐城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按要求提交电子材料,实现线上办理 -4。
5 材料审核与报送:指导申报人准备纸质材料,包括《盐城市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申请表》或《盐城市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请表》、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继续教育学时证书以及工作业绩成果证明材料等,并明确单位审核盖章流程 -4。
四、官方信息渠道与联系方式
1 官方网站:
盐城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网:http://zj.ychrssfw.com/(该网站用于查询各系列(专业)资格条件及进行网上申报) -1-4
盐城市教育局官方网站:ycedu.yancheng.gov.cn(用于查询教师系列职称的相关通知和公示) -2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官网:www.tinghu.gov.cn (用于查询区级职称申报补充通知) -4
2 联系电话:
盐城市纪委监委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80501628(用于监督举报) -2
盐城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专技处):80500738 -2
盐城市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处:88228661 -2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89960079(针对该校教职工) -3
盐城市亭湖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66691271 -4-6
盐城市亭湖区教育局人事科:69660190 -6
盐城市亭湖区教育局举报电话:69660189 -6
3 材料受理地址:
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建军东路180号,501室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