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交通事故的()同时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各被侵权人的损失比例确定交强险的赔偿数额。 A. 同一 B. 多个 C. 多个被侵权人 D. 同一被侵权人
对于该问题,我们需要准确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的条文内容。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该条文主要处理的是同一交通事故造成多个被侵权人损害时,如何分配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问题。
1. 条文原文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的原文,其核心内容为:
“同一交通事故的多个被侵权人同时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各被侵权人的损失比例确定交强险的赔偿数额。”
由此可知:
第一个空的关键限定条件是“同一交通事故”,而非“多个交通事故”。
第二个空的主体是“多个被侵权人”,即在同一起事故中受到损害的数个受害人。
2. 选项匹配与判断
第一空:选项A“同一”与选项B“多个”相对应。根据条文原文,此处应填入“同一”,以强调是在“同一”起事故中发生的损害。若为“多个”交通事故,则属于不同案件,不适用该比例分配规则。因此,第一空应选 A。
第二空:选项C“多个被侵权人”与选项D“同一被侵权人”相对应。条文明确规定,当“多个”被侵权人同时主张权利时,才需要按照损失比例在交强险限额内进行分配。如果只有一个被侵权人(“同一被侵权人”),则不存在分配问题。因此,第二空应选 C。
3. 结论
综合以上分析,填空的正确答案组合应为 A 和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