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
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这一原则深刻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核心目标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实现共同富裕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这一论断既继承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又立足中国实际赋予其鲜明时代特征。
从理论渊源看,共同富裕根植于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未来社会,就是“生产将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始终将实现共同富裕作为价值追求:毛泽东同志提出“共同的富,共同的强”,强调社会主义制度为共同富裕奠定基础;邓小平同志明确“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并提出“先富带动后富”的实践路径;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将共同富裕上升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从根本上区别于西方两极分化的现代化模式。
在实践层面,共同富裕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历程的主线。改革开放初期,通过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激发了社会活力,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的奇迹;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通过脱贫攻坚战历史性解决绝对贫困问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基础。当前,我国正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在分配制度上,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在区域协调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缩小城乡、区域差距;在公共服务上,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共同富裕的实现路径体现了鲜明的中国特色。它不是“平均主义”或“同步富裕”,而是“全民富裕、全面富裕、共建富裕、逐步富裕”——既要让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富裕,也要实现精神生活富足;既要通过高质量发展做大“蛋糕”,也要通过合理分配分好“蛋糕”;既要依靠全体人民共同奋斗创造财富,也要保障起点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我们不能等实现了现代化再来解决共同富裕问题,而是要始终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不断地、逐步地解决好这个问题。”
这一原则的坚守,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当一些国家陷入贫富分化加剧、社会撕裂的困境时,中国通过坚持党的领导、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正稳步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从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到“三次分配”制度完善,从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到“双减”政策减轻教育负担,实践证明,共同富裕不仅是价值理念,更是可操作、可实现的行动纲领。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坚持共同富裕这一根本原则,既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也是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庄严承诺。它启示我们: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命力所在。当14亿多中国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必将展现出更强大的吸引力和说服力,为人类对更好社会制度的探索贡献中国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