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下政府采购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的正确的程序是:()。 1、成立询价小组 2、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 3、询价 4、确定成交供应商A.1、2、3、4 B.2、1、3、4 C.3、2、1、4 D.2、3、1、4
政府采购询价方式的正确程序为成立询价小组→确定被询价供应商名单→询价→确定成交供应商,对应选项A(1、2、3、4)。这一流程在《政府采购法》及配套法规中有明确规定,核心逻辑是通过专业小组主导、多供应商比价、一次性报价的方式实现高效采购。
询价小组是流程的起点,需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专家组成3人以上单数,其中专家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二。其职责包括制定价格构成(如是否包含运费、安装费)和评定标准(如最低价成交或综合评审),确保采购需求清晰、评审规则透明。例如,某办公设备采购项目中,小组需明确报价是否包含3年售后服务,避免后续争议。
小组需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筛选至少3家,筛选标准包括资质、供货能力、信誉等。供应商产生方式可通过公开招标公告、随机抽取或专家推荐,但需保证公平性。例如,某市教育局采购课桌椅时,从省级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5家符合环保标准的企业发出询价通知。
被询价供应商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不可更改的报价,且不得与小组单独谈判。报价文件需响应全部采购需求,包括技术参数、交货期等。例如,某医院采购医疗耗材时,供应商需同时报出产品单价、配送周期及质量检测报告,且报价提交后不得调整。
采购人根据“符合需求、质量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方,并书面通知所有参与供应商。若出现报价相同或争议,需按询价小组事先制定的标准(如技术方案优劣)排序。例如,某市政工程采购钢材时,在3家供应商报价相近的情况下,优先选择提供原厂质保书的供应商。
这一流程通过“先定规则、再选对象、后比价格”的逻辑,既保证了采购效率,又通过专家评审和多供应商竞争防范了利益输送风险。实践中需注意,询价全过程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对成交结果进行公示,确保合规性。你认为在实际操作中,如何平衡“最低价成交”与供应商服务质量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