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尊崇《党章》。
党章作为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宗旨、理想信念和奋斗目标,是管党治党的“根本大法”和“总规矩”。从1922年党的二大制定第一部党章至今,这部纲领性文件历经17次修订,始终与党的事业同频共振,既凝结着革命、建设、改革的成功经验,也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根本遵循。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尊崇党章”,这一论断深刻揭示了党章在党的建设中的核心地位——它不仅是党员正心修身的“原教旨”,更是衡量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最高标尺。
党章的生命力在于其“铁规”属性。现行党章共11章55条,从党的指导思想、组织原则到党员义务权利,每一条都是刚性约束。例如,党章明确要求党员“对党忠诚,积极工作”,并将纪律建设列为党的建设总要求之一,这与党的十八大以来“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实践一脉相承。所有党规党纪,包括《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无一不是党章精神的延伸和具体化。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例显示,不少干部正是因淡忘党章要求、突破纪律底线而坠入深渊,这从反面印证了“尊崇党章是党员合格的底线”。
尊崇党章需要制度与实践的双向发力。一方面,要以党章为依据完善党内法规体系,如党的二十大将“全面从严治党”写入总纲,形成“党章—准则—条例—规则”的制度链条,使管党治党有章可循;另一方面,要将党章要求转化为具体行动,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载体,推动党员干部逐条对照党章找差距,在组织生活、党费缴纳、履职尽责等细节中践行初心。从中央八项规定的出台到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推进,从“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到基层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每一步都闪耀着党章精神的光芒。
当8900多万党员都能以党章为镜修身律己,当49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都能按党章要求强基固本,我们党就能始终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这既是党章的时代召唤,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永恒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