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2018年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包括()。A.子女教育 B.继续教育 C.大病医疗 D.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 E.赡养老人
根据2018年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配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专项附加扣除共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6项。这一制度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是我国个税改革中首次引入的税前扣除项目,旨在减轻居民教育、医疗、住房等基本生活负担。
子女教育
覆盖年满3岁至博士研究生阶段的子女教育支出,按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选择一方全额扣除或双方各扣50%,扣除方式一年内不得变更。例如,有两个子女的家庭每月最高可扣除2000元。
继续教育
分为学历(学位)教育和职业资格教育两类:前者每月扣除400元,同一学历扣除期限不超过48个月;后者在取得证书当年按3600元定额扣除。本科及以下学历继续教育可选择由父母或本人扣除。
大病医疗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用超过1.5万元的部分,可在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医疗支出可由一方汇总扣除。例如,个人自付医疗费用10万元,可扣除8.5万元(10万-1.5万)。
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二选一)
住房贷款利息: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按每月1000元扣除,最长不超过240个月,夫妻双方可约定由一方扣除。
住房租金:根据城市类型分三档扣除:直辖市、省会等每月1500元,人口超100万城市每月1100元,其余城市每月800元。需满足在主要工作城市无自有住房的条件。
赡养老人
赡养60岁以上父母(含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支出,独生子女每月扣除2000元;非独生子女由兄弟姐妹分摊,每人每月不超过1000元。
该制度采用定额扣除为主、限额据实扣除为辅的方式,操作简便且兼顾公平。例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采用固定额度,无需提供消费凭证;大病医疗则需根据实际支出扣除,体现精准减负。值得注意的是,2022年后政策新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扣除(每月1000元/孩),但此为2018年税法修订后新增项目,不属于题干所指的2018年版扣除范围。
这些扣除项目如何影响你的个税缴纳?假设月收入1.5万元,扣除“三险一金”后,若同时享受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和赡养老人扣除,每月应纳税所得额可减少4000元(1000+1000+2000),税负较改革前显著降低。你是否已根据自身情况申报对应扣除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