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议提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高党( )、( )、( )水平。A.科学执政 B.民主执政 C.依法执政 D.依规执政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要着力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这一表述在《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被重点强调,是新时代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核心要求。
科学执政是基本前提,要求党以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为指导,探索和遵循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以科学的思想、制度和方法治国理政。例如,通过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完善决策机制,增强各级党组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民主执政是本质要求,核心是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通过完善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创新互联网时代群众工作机制,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执政是根本途径,要求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通过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实现党和国家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这三种执政方式相互联系、辩证统一:科学执政为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提供方向引领,民主执政是科学执政和依法执政的价值基础,依法执政则为科学执政和民主执政提供制度保障。三者共同构成了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完整体系,是党领导人民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所在。
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等举措,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得到显著提升。例如,《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等党内法规的出台,从制度层面确保了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面向未来,只有持续深化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建设,才能更好地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政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