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应急管理部2号令《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中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A.5 B.10 C.15 D.20
根据应急管理部2号令《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明确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及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需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手续。这一期限适用于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备案需遵循分级属地原则,向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提交,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备案制度体现了监管部门对高风险单位应急能力建设的严格要求。例如,中央企业总部的应急预案需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备案并抄送应急管理部,其所属单位则向所在地省级或市级监管部门备案。而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等企业的应急预案,通常直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其他单位的备案要求由省级监管部门具体确定。
需特别注意区分备案时限与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是企业提交备案的法定 deadline,而监管部门的材料核对时限为5个工作日(材料齐全则出具备案登记表)。这一制度设计既为企业预留了合理准备周期,也确保了监管流程的高效性,最终通过“企业主动备案+政府依法监督”的机制,强化生产安全事故的源头防控能力。
答案:D.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