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78年5月,《光明日报》发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文章,作者是《光明日报》的特约评论员胡福明。() A. 正确 B. 错误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确实发表于1978年5月11日的《光明日报》,且胡福明是其主要作者,但原文表述存在关键细节偏差。根据历史档案,该文最终发表时署名是“本报特约评论员”,而非直接标注“作者是《光明日报》的特约评论员胡福明”。这一署名调整是光明日报总编辑杨西光提出的,目的是“加重文章的分量”,胡福明本人对此表示同意。
文章的诞生过程体现了集体智慧的结晶。胡福明作为南京大学哲学系教师,于1977年9月完成初稿,历经五易其稿后投寄《光明日报》。此后,经该报哲学组组长王强华提出修改意见,增加“联系实际”内容以增强战斗性,最终由杨西光、中央党校吴江等同志共同参与后期修改,并经胡耀邦审定。这种“个人执笔、集体修改、高层审定”的模式,既体现了胡福明作为主要作者的理论勇气——他曾在医院走廊灯光下撰写提纲,坦言“不批判‘两个凡是’就对不起党”,也反映了特定历史条件下思想解放运动的组织特征。
这篇6200余字的文章以特约评论员名义发表后,新华社当天转发,《人民日报》《解放军报》次日全文转载,引发全国范围的真理标准大讨论,成为改革开放的思想先导。胡福明因此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改革先锋”称号,获评“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的代表人物”。历史档案明确区分了“主要作者”与“署名形式”的差异,这一细节恰是理解中国改革开放前夕思想解放运动复杂性的重要注脚。
答案:B. 错误
(解析:文章以“《光明日报》特约评论员”名义发表,胡福明是主要作者但并非以个人名义署名,且“特约评论员”是文章发表时的署名身份,而非胡福明的固定职务称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