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是指政府部门不直接招聘编制人员,而是通过财政资金 向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或第三方机构购买公共服务,由这些机构再聘用人员来完成政府需要的服务性工作的一种用工形式。
它不是“公务员编制”,也不是“事业编制”,属于 政府出资购买、社会机构用工 的模式。
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 = 政府出钱,社会机构聘人,为政府干服务性工作。
用工人员不属于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制。
多为合同制、劳务派遣或服务外包性质。
例如:
社区网格员
劳动保障协理员
卫生协管员
城管协管员
社区工作人员
公共文化服务岗位等
政府通过财政资金向专业机构、公司或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再由其聘用工作人员。
合同期、薪酬、考核方式相对灵活,不同地方政策略有差异。
让政府部门把精力放在决策与管理上,把部分事务性交给社会力量承担。
缓解政府部门辅助性人员不足的问题。
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专业化水平。
促进就业。
| 类别 | 是否编制 | 资金来源 | 用工主体 | 稳定性 |
|---|---|---|---|---|
| 公务员/事业编制 | ✔ 有 | 财政 | 政府 | 很稳定 |
| 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 | ✘ 无 | 财政 | 第三方机构/社会组织 | 相对一般 |
| 公益性岗位 | ✘ 无 | 就业专项资金 | 用人单位 | 较弱(扶贫/兜底性质为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