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全面依法治国上,经过长期不懈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司法体制不断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取得历史性成就。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历史性成就,体现在从“无法可依”到“良法善治”的深刻变革中。截至2023年,我国现行有效法律达200多部,行政法规700多部,地方性法规1.3万多部,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然形成,为国家治理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这一体系不是简单的法律汇编,而是立足中国国情、回应时代需求的制度创新——从《民法典》的“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属性,到《外商投资法》的制度型开放导向,再到《数据安全法》对数字时代的规范引领,法律体系始终与改革开放同频共振。
法治政府建设实现从“权力本位”到“权利本位”的转变。“放管服”改革累计取消下放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超过80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彻底终结;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覆盖90%以上的行政审批事项,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成为常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推行,法治政府建设满意度较十年前提升12.3个百分点。这些变化背后,是“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理念在行政领域的深度渗透。
司法体制改革破解了“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体制性难题。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成为司法常态;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入推进,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有效实施,防范冤假错案机制不断健全;知识产权法院、互联网法院、金融法院等专门法院的设立,使司法裁判更加专业化、精准化。2022年,全国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达85.3%,司法公信力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更加真切。
全社会法治观念的培育呈现从“普法教育”到“法治信仰”的升华。“七五”“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宪法宣传周、国家宪法日等活动推动宪法精神走进日常生活;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全面建立,法治素养成为干部考核重要内容;“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覆盖全国96.7%的村(社区),基层依法治理能力显著增强。当“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社会共识,法治已从制度层面的“国家意志”转化为亿万人民的“行为自觉”。
从“法制”到“法治”的一字之变,彰显了治国理政的深层变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既吸收人类法治文明优秀成果,又立足中国实际走出制度创新之路,为全球治理贡献了法治文明的中国方案。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如何让法治更好适应中国式现代化需求,如何使法律体系持续回应科技革命带来的新挑战,将是新时代法治建设需要不断探索的时代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