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的规定,应当()公布。A、向社会 B、在党政机关 C、在有关范围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简称保密事项范围)的规定应当在有关范围内公布。这一制度设计既保障了定密工作的规范性,又通过限定知悉范围维护了国家安全和利益。
"有关范围"特指与相应国家秘密事项直接相关的机关、单位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而非向社会公开或仅在党政机关内部公布。这种有限公开模式的核心原因在于:部分保密事项范围本身可能涉及敏感信息,若全面公开可能危及国家安全。例如,军事领域的保密事项范围由中央军事委员会单独规定,其公布范围会严格限定在军事系统内部。
实践中,保密事项范围的公布需遵循"必要、合理"原则,确保相关单位能够准确识别和管理国家秘密,同时防止无关人员接触敏感内容。这种平衡既避免了"一刀切"式的公开可能带来的风险,也解决了过去定密标准不明确导致的"乱定密""漏定密"问题。
答案:C、在有关范围内
这一规定体现了保密工作中"精准管控"的核心思路——既让需要知悉的主体明确标准,又通过范围限制筑牢安全防线。你认为这种有限公开模式在数字化时代面临哪些新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