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计算机病毒是指( )。 A. 编制有错误的计算机程序 B. 设计不完善的计算机程序 C. 计算机的程序员已被破坏 D. 以危害系统为目的的特殊的计算机程序
计算机病毒是人为编制的、以破坏计算机功能或数据为目的的恶意程序。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明确其法律定义:“编制或者在计算机程序中插入的破坏计算机功能或者毁坏数据,影响计算机使用,并能自我复制的一组计算机指令或者程序代码。”这一定义强调了其三大核心特征:破坏性(损害系统或数据)、传染性(自我复制并扩散)和寄生性(依附于其他程序存在)。
选项分析:
A. 编制有错误的计算机程序:错误程序是开发疏漏导致的功能异常,不具备主动破坏和自我复制特性,如语法错误或逻辑漏洞,与病毒的恶意本质不同。
B. 设计不完善的计算机程序:设计缺陷可能导致系统不稳定,但属于无意过失,而病毒是故意编写的破坏性代码,两者主观意图和行为模式完全不同。
C. 计算机的程序员已被破坏:该描述存在逻辑错误,病毒破坏的是计算机系统或数据,而非程序员本身。
D. 以危害系统为目的的特殊的计算机程序:准确概括了病毒的本质——通过恶意代码实现破坏目标,且包含自我复制、潜伏触发等特殊功能,符合法律定义和技术特征。
答案:D。这一选项精准反映了计算机病毒的恶意目的和程序属性,涵盖了其破坏性、传染性和寄生性等核心特征。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技术发展,病毒衍生出蠕虫、勒索软件等变种,但其本质仍未脱离“恶意程序”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