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朝代顺序排列,“二十四史”的最后一部叫什么? A. 《明史》 B. 《清史》 C. 《爱史》
“二十四史”按朝代顺序排列的最后一部是《明史》。这部史书由清朝官方组织编修,张廷玉等人为主要编撰者,成书于乾隆四年(1739年),详细记载了明朝从洪武元年(1368年)至崇祯十七年(1644年)共277年的历史。
作为“二十四史”的收官之作,《明史》的编纂过程堪称漫长。从顺治二年(1645年)设立明史馆算起,到最终定稿刊刻,前后历时94年,是中国古代官修史书中耗时最长的一部。这一过程汇集了万斯同、王鸿绪等众多学者的心血,其中万斯同以“布衣修史”的身份参与审定初稿,为史书质量奠定了重要基础。
《明史》全书共332卷,包括本纪24卷、志75卷、表13卷、列传220卷,在体例上有不少创新。例如,它首次在正史中设立《阉党传》《流贼传》和《土司传》,分别记载明代特有的宦官专权、农民起义和少数民族治理问题,成为研究明代社会的重要史料。赵翼在《廿二史札记》中评价其“编纂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认为在“二十四史”中“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需要注意的是,“二十四史”的范围止于明朝。清代历史通常以《清史稿》补充,而《新元史》《清史稿》等则是民国以后形成的“二十五史”“二十六史”概念,并非传统“二十四史”的组成部分。这一编纂传统既反映了中国正史“后朝修前朝史”的惯例,也使得《明史》成为古典史学最后一座里程碑式的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