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党组工作条例》规定,党组成员一般设3至7人。副省部级以上单位、中管企业党组成员一般不超过()人,个别单位确需增加的,由党中央决定。市县两级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个别工作部门确需增加的,按程序报请省级党委批准,但总数不得超过()人。 A. 7 B. 9 C. 11 D. 13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对不同层级单位的党组成员数量有明确限定。根据规定,副省部级以上单位、中管企业党组成员一般不超过9人,个别确需增加的须经党中央决定;市县两级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个别工作部门如需增加党组成员,经省级党委批准后总数仍不得超过9人。这一统一标准既体现了党组织设置的规范性,也为不同层级单位保留了必要的灵活性。
从条文表述看,"一般不超过9人"是贯穿各级特殊情况的核心上限。无论是副省部级以上高层单位,还是市县基层部门,即便因工作需要突破常规人数,最终审批结果仍需控制在9人以内。这种制度设计既保证了党组决策的高效性,又通过严格的审批程序防止职数膨胀。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虽未规定党组成员必须为奇数,但实践中通常按奇数配置以利于投票决策。这种操作惯例与制度规定形成互补,共同构成了党组设置的完整规范体系。当前最新修订的条例文本(截至2025年11月)仍维持这一人数标准,显示出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答案:B;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