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巩固基层政权,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保障人民()。正确 A. 知情权 B. 参与权 C. 表达权 D. 参政权 E. 监督权
巩固基层政权与完善基层民主制度的核心目标,是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转化为具体实践。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这一过程需重点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四项权利。2025年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将这"四权"纳入基层群众自治的制度框架,通过民主选举、协商、决策、管理、监督的全链条设计,确保权利落地。
知情权是民主参与的基础。基层治理中,村(居)务公开制度要求定期披露财务收支、惠民政策落实等关键信息,如某地社区通过数字化平台实时公示老旧小区改造进度,让居民随时了解项目资金流向和工程节点。这种透明化机制既消除信息壁垒,也为后续参与和监督奠定基础。
参与权体现民主的过程性。从社区议事会讨论垃圾分类方案,到村民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决定集体资产处置,基层群众正从治理"旁观者"转变为"主人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特别强调,要拓宽群众有序参与渠道,例如通过立法联系点机制,上海虹桥街道六年间收集6500多条立法建议,530余条被采纳,使普通市民的声音直接进入国家立法进程。
表达权是利益诉求的出口。城乡社区推广的"邻里协商""村民说事"等机制,为群众提供了常态化表达渠道。在浙江某村,村民通过每月"议事夜谈会"反映灌溉设施老化问题,村委会一周内即组织维修,这种"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响应机制,正是表达权落到实处的生动写照。
监督权则是权力规范运行的保障。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对决策执行、财务使用等进行全程监督,某地通过"二维码扫码监督"系统,让村民随时查询村级项目进度并提交意见,使"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四个要看"标准中,"权力是否真正受到人民监督"正是衡量民主真实性的关键标尺。
这四项权利相互支撑,共同构成基层民主的完整闭环:知情权确保参与有的放矢,参与权提升决策质量,表达权畅通利益传导,监督权防范权力滥用。从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首次系统提出"四权"保障,到二十大将其纳入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制度演进的背后是"人民当家作主"理念的深化。当社区居民能通过听证会否决不合理的垃圾中转站选址,当村民能罢免不称职的村委会成员,基层民主便从抽象概念转化为群众可感知的治理效能。
值得注意的是,"参政权"未被列入选项,因其更多指向国家层面的政治参与,而基层民主聚焦于群众对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直接管理。从浙江"枫桥经验"到北京"接诉即办",基层民主的创新实践不断证明:当人民的四项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国家治理的根基便会愈发牢固。你所在的社区有哪些让居民直接参与决策的机制?这些实践是否真正回应了你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