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A.民族区域制度 B.民族分管制度 C.民族管理制度 D.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您的问题包含两部分内容,前半部分是关于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责任规定,后半部分是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选择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九条,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这一制度设计体现了民主集中制原则,既保证了监察机关的独立性,又通过双重负责机制实现了权力监督的平衡。
答案:D.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其核心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这一制度明确载入宪法第三章第六节,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依法行使自治权,包括制定自治条例、管理地方财政、自主安排经济建设等。
其他选项分析:
A. 民族区域制度:表述不完整,缺少“自治”核心要素。
B. 民族分管制度、C. 民族管理制度:均非我国法定民族政策术语,属于干扰项。
我国目前共建立155个民族自治地方,包括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实行区域自治的少数民族人口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71%,充分体现了“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结合”的中国特色。这一制度既维护了国家统一,又保障了少数民族自主管理本民族事务的权利,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基本政治制度。
您是否在备考法律或政治相关科目?这类题目往往需要结合宪法与专门法律条文综合理解,建议重点关注制度定义中的核心要素(如“自治权”“聚居区”“国家统一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