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对幼儿提出了()的要求。A.爱护动植物 B.关心周围环境 C.亲近大自然 D.珍惜自然资源 E.有初步的环保意识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在科学领域明确提出,幼儿需达到“爱护动植物,关心周围环境,亲近大自然,珍惜自然资源,有初步的环保意识”的目标,这五项要求与选项A、B、C、D、E完全对应。这一目标体系体现了从情感态度(亲近自然)到行为习惯(爱护动植物、珍惜资源)再到认知发展(环保意识)的完整培养路径,强调通过直接感知、实际操作和亲身体验,让幼儿建立与自然的情感联结。
例如,纲要指导幼儿园通过“接触自然环境感受美与奥妙”“利用身边事物开展探索活动”等方式,将环保教育融入日常。教师会组织幼儿观察植物生长、参与垃圾分类、体验水资源循环等活动,使“珍惜自然资源”从抽象概念转化为“随手关灯”“不浪费粮食”等具体行为。这种启蒙教育不仅培养了科学探究能力,更播下了可持续发展的种子——当孩子蹲在花坛边观察蚂蚁搬家时,他们学到的不仅是生物知识,更是对生命的尊重与对环境的责任。
如今“双碳”目标下,这种教育超前呼应了社会需求。正如纲要强调的,3-6岁是环境意识萌芽的关键期,此时形成的“地球是我们的家”认知,将影响终身的生活方式选择。这或许正是为什么那些在幼儿园给小树浇水的孩子,长大后更可能成为践行低碳生活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