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资本主义社会里,资本家雇佣工人进行劳动并支付相应的工资。资本主义工资的本质是()。 A. 工人所获得的资本家的预付资本 B. 工人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 C. 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 D. 工人全部劳动的报酬
资本主义工资的本质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而非劳动的报酬。这一论断的核心在于马克思对“劳动力”与“劳动”的根本区分:劳动力是劳动者潜藏的劳动能力,而劳动是这种能力的使用过程。资本家在市场上购买的是工人的劳动力,工资便是这种特殊商品的货币表现形式。
从表面看,计时工资(如日薪、月薪)和计件工资(如按产品数量付费)容易造成“工资是劳动报酬”的假象——工人劳动一天获得一天工资,生产一件产品得到一件报酬。但这种现象掩盖了关键事实:工人的劳动时间分为两部分,必要劳动时间用于再生产自身劳动力价值(即工资),剩余劳动时间则无偿为资本家创造剩余价值。例如,若工人日薪30元(劳动力价值),但全天劳动创造的总价值为80元,其中50元即为被资本家占有的剩余价值。
劳动无法成为商品,这从根本上否定了“工资是劳动价值”的观点。首先,当工人与资本家在市场交易时,劳动尚未发生;而劳动开始时,它已属于资本家,工人无法将其作为商品出售。其次,若劳动是商品,其价值将陷入“劳动的价值由劳动决定”的同义反复。最后,若资本家按劳动价值支付工资,剩余价值便无从产生,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将失去存在基础。
工资形式掩盖了资本主义剥削的秘密。它将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有酬劳动与无酬劳动的界限模糊化,使全部劳动看似都获得了报酬。正如马克思所言,工资是“劳动力价值或价格的掩蔽形式”——这种“虚幻的用语”让剥削关系在等价交换的表象下得以隐藏。即便当代工人实际工资有所增长,但只要资本雇佣劳动的基本关系不变,工资的本质就不会改变。
这一分析揭示了一个核心矛盾:工人越是“努力工作”,为资本家创造的剩余价值就越多,资本积累与劳动异化的程度也随之加深。当我们将工资视为“劳动报酬”时,恰恰落入了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陷阱——它让剥削变得不可见,让不平等显得“合理”。那么,在自动化生产日益普及的今天,当“必要劳动时间”趋近于零时,工资的本质又将以何种形式呈现?这或许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在当代面临的新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