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A. 生产任务 B. 政治生活 C. 组织生活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这一规定在最新版党章及《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均有明确表述,体现了党组织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的基本要求。
组织生活是党员参与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形式,包括“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性安排,区别于一般意义上的“政治生活”概念。党章将“不参加组织生活”列为自行脱党的情形之一,旨在强调党员必须通过具体的组织活动接受教育、管理和监督,保持与党组织的紧密联系。
实践中,党组织在认定“自行脱党”时会严格把握“没有正当理由”和“连续六个月”两个条件。对于因客观原因(如重病、出国等)无法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经说明情况并获批准后,可暂不纳入脱党认定范围。但若党员无合理缘由长期脱离组织,且经教育仍不改正,支部将按程序作出除名决定。这一制度设计既维护了党的纪律严肃性,也为特殊情况留有余地,体现了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
答案:C. 组织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