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么是高温作业场所?() A. 工作地点平均WBGT指数>=25℃ B. 工作地点平均WBGT指数>=28℃ C. 工作地点平均WBGT指数>=30℃ D. 工作地点平均WBGT指数>=32℃
高温作业场所的定义以湿球黑球温度指数(WBGT指数) 为核心判定标准。根据2025年最新国家标准,工作地点平均WBGT指数≥25℃的作业即属于高温作业,因此正确答案为 A。这一标准在《高温作业国家标准规定2025最新》中明确指出,适用于生产劳动过程中涉及高气温、强烈热辐射或高气湿(相对湿度≥80%RH)的作业环境。
WBGT指数的测量需结合工作服装类型进行调整(即服装调整值CAV),计算公式为 WBGTer = WBGTmeasured - CAV,其中WBGTmeasured为实测值,CAV根据工作服材质和款式确定。例如,普通棉质工作服的CAV通常为0℃,而隔热防护服可能提供更高的调整值,实际应用中需按GBZ/T189.7标准规范测量。
需注意,25℃是高温作业的基础阈值,而非危害分级的临界值。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3部分:高温作业》(GBZ/T 229.3-2025),高温作业按危害程度分为轻度(Ⅰ级)至极重度(Ⅳ级),分级需综合WBGT指数效应值、体力劳动强度(按GBZ2.2分级)和接触时间率(劳动者实际接触高温的时长与8小时工作日的比率)。例如,轻体力劳动(Ⅰ级)且接触时间率75%~100%时,WBGT指数效应值达到28℃即判定为Ⅱ级危害,而极重体力劳动(Ⅳ级)接触时间率≥50%时,即使WBGT指数未达分级标准也需特殊防护。
不同场景下的WBGT指数计算方式略有差异:室外作业采用公式 WBGT = 自然湿球温度×0.7 + 黑球温度×0.2 + 干球温度×0.1,室内作业则为 WBGT = 自然湿球温度×0.7 + 黑球温度×0.3。这一差异体现了室外环境中太阳辐射对热负荷的额外影响,例如夏季露天建筑作业的WBGT指数常因直射阳光导致黑球温度显著升高。
值得注意的是,25℃的判定标准不受劳动强度或接触时间率影响,仅用于界定是否属于高温作业范畴;而具体危害分级(如是否需缩短工时、强制降温)则需对照表1中的多维参数综合评估。例如,极重体力劳动(Ⅳ级)接触高温时间率≥50%时,即使WBGT指数未达25℃,也可能因热应激风险过高而被列为不宜分级的特殊情况。这一标准体系既确保了判定的统一性,又兼顾了不同作业场景的复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