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归化”是指()取得国籍.A.固出生 B.因婚姻 C.因申请 D.因收养
“归化”是指个人在出生国籍以外自愿、主动通过申请程序取得其他国家国籍的行为,需依据目标国家法律规定完成申请、审查等手续。与因出生(如出生地原则、血统原则)、婚姻或收养等方式获得国籍不同,归化的核心特征在于申请人的自主意愿和法定申请程序。
从法律实践看,各国归化普遍要求申请人满足居住年限、语言能力、品行记录等条件。例如美国要求绿卡持有者居住满5年并通过公民考试,日本则规定需连续居住5年以上、具备小学三年级日语水平,并提交包括纳税证明、生计计划书在内的数百页材料。中国《国籍法》同样将“归化”作为入籍途径之一,要求申请人放弃原有国籍,符合定居、投资贡献或亲属关系等条件。
这一过程本质上是国家对外国人法律身份的认可,也是个人与新国家建立法律联系的主动选择。例如韩国运动员林孝俊2023年入籍中国、以色列通过《犹太人回归法》允许符合条件者快速归化,均体现了归化在国际人才流动中的现实应用。那么,当个人选择归化时,究竟是对原有身份的割裂,还是全球化时代多重认同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