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下( )是信用证关系中必须存在的当事人。 A. 保兑行 B. 通知行 C. 开证行 D. 受益人
信用证关系中必须存在的当事人是开证行和受益人。开证行是应买方(申请人)请求开立信用证的银行,承担对相符交单的付款责任;受益人通常为卖方,是信用证权益的享有者,凭符合要求的单据获得付款。
通知行(选项B)的角色是传递信用证并确认其表面真实性,但并非所有信用证都必须指定通知行,例如当开证行与受益人有直接业务联系时。保兑行(选项A)仅在开证行要求或受益人需要时出现,提供额外付款保证,属于可选角色。根据UCP600惯例及实务操作,开证行和受益人是构成信用证法律关系的核心主体,缺一不可。
综上,正确答案为C. 开证行和D. 受益人。这一结构体现了信用证“银行信用替代商业信用”的本质——开证行以自身信用担保付款,受益人则通过单据交易实现安全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