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列关于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中当事人的表述,错误的是哪项()A.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B.举行听证时,当事人有权进行申辩和质证 C.听证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参加 D.笔录交由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盖章
答案:C. 听证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参加
根据《行政处罚法》及听证程序规则,当事人在听证中享有多项权利,但“必须亲自参加”的表述与法律规定不符。法律明确允许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与听证,例如《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这一制度设计既保障了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到场时的权益,也体现了程序灵活性,例如当事人可委托律师或近亲属代为陈述、质证。
其他选项均符合法律规定:
A项正确: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有义务组织听证,且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
B项正确:听证核心环节包括调查人员陈述事实、证据和处罚建议,当事人有权进行申辩和质证,这是程序公正的基本要求。
D项正确: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经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盖章,作为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的重要依据。
实践中,若当事人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到场,可通过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与,行政机关不得拒绝合法的代理请求。这一规则既维护了当事人的程序权利,也提高了听证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