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规定:高校教师要坚持(),遵守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学思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严慈相济,教学相长,诲人不倦,尊重学生的个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拒绝学生的合理要求,不得从事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A.爱国守法,严以律己 B.敬业爱生,教书育人 C.育人为本,立德树人 D.严谨治学,学术诚信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规定,高校教师要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这一表述位于"教书育人"条款的开篇,是对教育教学行为的核心要求。作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它明确了教育工作的根本立场——以学生成长为中心,将道德培养置于人才培养的首位。
这一原则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具体表现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强调通过"学思结合,知行合一"的教学方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规范特别指出教师应"严慈相济,诲人不倦",在尊重学生个性的同时,对"不拒绝学生合理要求"和"不得从事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作出明确规定,从正反两方面保障育人质量。
值得注意的是,"育人为本,立德树人"与《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的"潜心教书育人"要求一脉相承,共同构成了对高校教师教育使命的制度性规范。当我们谈论大学的社会责任时,是否也应思考:在科研压力与社会诱惑面前,如何让"立德树人"真正成为每一位教师的职业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