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改革最核心的要求是()。A、加快改革步伐 B、让司法更加权威 C、让司法更加高效 D、让司法更加公平
司法改革最核心的要求是让司法更加公平。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司法改革的目标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贯穿于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体制改革全过程。从改革实践看,无论是立案登记制破解“告状难”、纠正冤假错案,还是智慧法院建设推动司法公开,其根本落脚点都是消除影响司法公正的体制机制障碍。
公平作为司法的生命线,体现在改革目标与路径的深层逻辑中。《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作为核心任务,强调通过司法责任制、审判权运行机制等改革,确保裁判者依法独立行使权力。即使在提升效率(如智慧法院建设)、树立权威(如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等改革举措中,公平始终是优先价值——高效必须以公正为前提,权威只能源于公众对公平的普遍认同。
司法改革的历史脉络也印证了这一核心要求。早期研究即指出,我国司法改革需优先解决“影响司法公正的深层次问题”,与西方侧重效率的改革形成鲜明对比。近年来,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到随机管辖机制探索,改革措施直指地方化、行政化对司法公正的干扰,凸显公平价值的基础性地位。正如相关研究强调,正义是法律的终极价值,而司法公正是实现社会正义的最后屏障。
当司法机关通过330多件改革文件、130余项改革任务系统性推进公平正义时,我们更需思考:如何让“纸面上的公正”真正转化为群众可感知的公平?这既需要持续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更依赖每一位司法工作者对公平初心的坚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