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次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重大命题,并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定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A.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 B.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 C.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 D.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重大命题,并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立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2013年11月,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了这一总目标,标志着中国改革从“摸着石头过河”阶段迈向系统性、制度性变革新阶段。
这一理论创新具有深刻的历史逻辑和实践意义。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对制度建设的认识不断深化,从邓小平同志提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到党的十八大后将制度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治理现代化目标的提出实现了改革方法论的重大突破。它既立足中国国情——作为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大国,需要破解转型期的复杂治理难题;又回应时代要求,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此后,这一总目标得到一以贯之的坚持和发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十三五”时期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党的十九大、二十大进一步明确了到2035年“基本实现”、本世纪中叶“全面实现”的战略步骤。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门就制度完善作出部署,2024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再次强调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深化改革,形成了目标明确、路径清晰的治理现代化推进体系。
这一总目标的提出,不仅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更重塑了中国治理的逻辑——从“管理”到“治理”的转变,体现了多元主体协同共治的现代治理理念。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改革总目标始终锚定制度完善与治理效能提升,着力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注入持久动力。答案为A.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