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A.全体 B.三分之二以上 C.一半以上 D.三分之一以上
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这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的刚性规定,体现了党的组织原则和民主集中制要求。例如,若党组成员为7人,讨论干部任免需至少5人到会,会议方可召开;而表决通过则需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二者在人数要求上存在明确区分。
这一规定旨在确保决策的严肃性和代表性。条例强调,不能为规避不同意见而刻意选择部分成员缺席的时机开会,违反最低参会人数要求作出的任免决定无效。实践中,通常应尽量保证全体成员参会,对确实无法到会者需事先或事后听取意见,以充分凝聚共识。这一制度设计既防止了“少数人说了算”,又通过明确的程序规则保障了干部选拔任用的规范性。
答案:B. 三分之二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