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完成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
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已进入法治化、精细化管理阶段。截至2025年,我国通过"三线"统筹划定构建起覆盖全国的空间治理框架,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5.46亿亩,陆域生态保护红线超300万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控制在2020年现状建设用地1.3倍以内,形成"生态保安全、农田稳粮食、城镇促发展"的空间格局。
生态保护红线作为国土生态安全的底线,历经十年探索已建立"划-管-评"全流程机制。划定范围涵盖重要生态功能区(如水源涵养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区)、生态敏感脆弱区(水土流失带、沙漠化区域),实施"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的刚性管控。2025年新规明确允许10类有限人为活动(如生态修复、科学研究)进入红线区域,并建立动态评估调整机制,对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占用红线实行严格的"占补平衡"制度。目前全国生态保护红线方案已基本稳定,与自然保护地体系形成"一张底图"无缝对接。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通过2025年10月实施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实现制度创新。在严守15.46亿亩保护目标基础上,首创"优进劣出"机制:允许因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综合整治等6类情形进行布局优化,将零星破碎、质量低下的耕地调出,同步从储备区(含土地整治新增耕地、高标准农田等)补划优质耕地。调整程序实行"县级拟定-省级审核-部级备案"三级管控,要求补划耕地质量不低于调出地块,且储备区面积需超过保护任务1%才能启动调整。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占用农田需国务院审批,战略性矿产勘查可在不损毁农田前提下设立矿业权,平衡保护刚性与发展弹性。
城镇开发边界划定采用"总量管控+弹性预留"模式。各省份按现状城镇建设用地1.3倍控制边界规模,其中特别用途区(含生态湿地、防护隔离带等)与弹性发展区(不超过集中建设区15%)相结合,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广州市等试点城市通过"双评价"(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与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确定开发强度,将市域面积2/3以上划为生态和农业空间<cite data-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