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存单质押的,符合条件的有()。 A. 所有权有争议的存单 B. 已作担保、挂失、失效的存单 C. 金融机构开具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 D. 质押存单的到期日超过贷款期限
以存单质押时,符合条件的选项是 D. 质押存单的到期日超过贷款期限。
根据相关规定,所有权有争议、已作担保或挂失失效的存单明确被排除在质押品范围之外。《存单质押贷款办理手续和具体流程》第四条指出,“所有权有争议、已作担保、挂失、失效或被依法止付的存单不得作为质押品”,因此选项A和B不符合条件。
关于选项C,《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规定》第三条明确说明,金融机构开具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不得作为质押的权利凭证”,需通过特定流程转换为“单位定期存单”并经存款行确认后才能用于质押。
而选项D符合《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该条款允许“贷款期限先于质押的单位定期存单期限届满”的情况,此时贷款人可提前支取存单款项抵偿债务,说明质押存单到期日超过贷款期限是合法且常见的操作。
综上,只有质押存单的到期日超过贷款期限这一情形符合存单质押条件。实际操作中,还需注意存单需经存款行核押确认、签订书面质押合同,并确保存单真实有效且无权利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