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叫()。A、宪法 B、法律 C、行政法规 D、自治法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称为法律。这一结论由我国《立法法》明确规定,该法第二章专门界定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权限:全国人大负责制定刑事、民事等基本法律,常委会则制定除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并可在闭会期间对基本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例如《刑法》《民法典》等基本法律由全国人大制定,而《环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般法律由常委会制定。
其他选项的制定主体与法律存在明显区别:宪法仅由全国人大以特别程序制定和修改,具有最高法律效力;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例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自治法规(含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则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依据当地特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这种立法主体的差异直接决定了不同规范性文件的效力层级——法律的效力仅次于宪法,高于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我国法律体系的这种层级划分,既保证了国家立法权的集中统一,又通过不同主体的立法活动实现了法律规范的针对性与适应性。当你在生活中接触到"XX法"时,其制定主体大概率是全国人大或常委会;而名称中带有"条例""办法"的文件,则可能是行政法规或地方性法规。这种通过制定主体区分法律文件类型的方法,是理解我国法律体系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