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双重管理干部的任免,主管方应当事先征求协管方的意见。协管方自收到主管方意见之日起()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A.七天内 B.十天内 C.十五天内 D.一个月内
在双重管理干部的任免流程中,协管方的答复时限是保障干部选拔任用效率的重要环节。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主管方应以书面形式征求协管方意见,而协管方需在一个月内予以回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同意。
这一规则在多个权威文件中得到明确:《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基础知识每日十学》明确指出"协管方自收到主管方意见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范手册》也同样规定"协管方自收到主管方意见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在部门规章层面,如《森林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进一步细化,要求"协管方应在收到主管方征求意见材料一个月内作出回复"。
这一时限设定既给予协管方充分的研究酝酿时间,又避免因久拖不决影响干部任用工作效率。当双方意见不一致时,正职任免需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协调,副职则由主管方决定,形成了权责清晰的争议解决机制。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一个月内。这一规定体现了党管干部原则与民主集中制的有机结合,确保双重管理体制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