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监察委员会()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A.指导;指导 B.领导;领导 C.指导;领导 D.领导;指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这一法律条文在多部官方文件中被反复确认和强调。这种"双重领导"体制并非简单的业务指导关系,而是通过制度设计强化了上级监委对下级监委的实质性管控——《监察法实施条例》进一步细化规定,要求下级监委对上级决定"必须执行",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需同时向上级报告,上级监委有权纠正下级的错误决定。
这种领导关系的制度意义在于确保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不同于某些行政机关的"指导"模式,监察体制中的"领导"意味着人事任免、业务决策和监督执法的垂直管理。例如,地方监委在开展监督执法调查时"以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为主",这使得跨区域、跨层级案件查办能够突破地方壁垒,形成反腐败合力。从实践效果看,这种体制设计有效避免了"监督者受制于被监督者"的困境,为纪检监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提供了制度保障。
答案:B.领导;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