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颁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气十条”)是于何时颁布的()。A.2013年9月 B.2015年9月 C.2016年3月 D.2016年6月
国务院颁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气十条”)是在2013年9月正式出台的。这一政策文件以国发〔2013〕37号文形式发布,明确提出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通过10条35项重点任务措施应对大气污染问题。其核心目标包括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
作为我国大气污染治理的标志性政策,“气十条”的出台背景是当时以PM10和PM2.5为特征污染物的区域性大气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文件实施后,我国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建设加速推进,京津冀等重点区域的污染物浓度呈现逐年下降趋势。值得注意的是,该计划在2017年完成第一阶段目标后,政策接力棒由2018年出台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接续。
这一时间节点的确定,可通过国务院公开发布的文件编号和实施历程得到多重印证。例如,地方政府如漳州市在后续制定实施细则时,明确引用了国发〔2013〕37号文件的发布时间,而政策解读类文献也一致确认了2013年9月这一关键时间点。
从政策演进视角看,“气十条”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大气污染治理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防控的关键转折。如今回望,这一2013年启动的系统性工程,如何为后续十年的空气质量改善奠定制度基础?又有哪些经验可为当前的协同治理提供借鉴?这些问题仍值得在实践中持续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