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危大工程验收人员应当包括()A.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B.专家 C.有关勘察、设计和监测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D.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E.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危大工程验收人员的组成需严格遵循住建部规定,核心包括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监测三大主体的关键人员。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验收组具体涵盖: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有关勘察、设计和监测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这一人员构成体现了责任主体全覆盖原则:施工单位作为工程实施主体,需由技术负责人、方案编制者等核心人员参与,确保施工过程与方案一致性;监理单位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把控验收程序合规性;勘察、设计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参与则保障工程符合设计规范和地质条件要求。需要注意的是,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选项E)和专家(选项B)未被列入强制性验收人员范围,验收组织主体为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综上,正确答案为A、C、D。这一组合既满足法规要求,又通过多方技术力量共同核验,为危大工程的安全验收提供了制度保障。实践中需特别注意,所有验收人员需对验收结论签字确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