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词大全

发生( )等情况后,工程师应批准承包商合理顺延工期。 A. 未增加额外工作的工程变更 B. 业主延误移交施工现场 C. 因承包商责任引起的暂停 D. 需要拆除图纸中未标明的地下构筑物 E. 因业主订购

发生( )等情况后,工程师应批准承包商合理顺延工期。 A. 未增加额外工作的工程变更 B. 业主延误移交施工现场 C. 因承包商责任引起的暂停 D. 需要拆除图纸中未标明的地下构筑物 E. 因业主订购的设备延误到货导致的暂停施工

工程师应批准承包商合理顺延工期的情形需满足“非承包人原因”这一核心条件。根据建设工程领域的司法实践和合同约定,发包人未按约定提供施工条件、因自身责任导致停工、或出现不可归责于承包商的客观障碍时,工期应相应顺延。以下选项中符合这一原则的是:

B. 业主延误移交施工现场
业主未能按时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场地,属于发包人未履行“提供开工条件”的基本义务,直接导致承包商无法按计划施工。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及司法实践,此类情形明确构成工期顺延的法定理由。例如,若业主未及时完成场地平整或清除障碍物,承包商有权主张工期顺延直至场地移交完成。

D. 需要拆除图纸中未标明的地下构筑物
施工中发现图纸未标注的地下构筑物属于“不可预见的不利物质条件”,通常不可归责于承包商。根据行业惯例及合同示范文本,此类情况需额外投入时间处理,工程师应批准工期顺延。例如,实际施工中遇到图纸未显示的地下管线,拆除或改道工作产生的延误应由业主承担责任。

E. 因业主订购的设备延误到货导致的暂停施工
业主负责采购的设备(甲供材)延迟到货属于发包人原因,若该设备为关键施工材料且导致工程暂停,承包商可主张工期顺延。根据文档7,发包人迟延提供工程设备构成工期顺延事由,需同时满足“影响整体工期”及“承包商已书面提出索赔”等条件。

排除选项的原因

A. 未增加额外工作的工程变更:仅设计变更而无工程量增加时,通常不会显著影响工期,不符合“导致施工时间延长”的要件。

C. 因承包商责任引起的暂停:工期顺延的前提是“非承包人过错”,承包商自身原因(如施工质量不合格)导致的停工应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司法实践中,工期顺延的认定需结合具体证据,如监理通知、会议纪要、工程签证单等书面文件,以证明延误事实与发包人行为的直接因果关系。例如,承包商需在事件发生后14天内提交书面报告,工程师逾期未确认视为同意顺延。这一机制既保障了承包商的合法权益,也倒逼双方规范履行合同义务,减少事后争议。

相关成语


成语首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