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党选拔干部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
党的十九大报告在阐述干部选拔原则时,明确提出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这一表述将"德"置于干部能力评价体系的优先位置,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干部政治品格和道德修养的高度重视。
"以德为先"并非否定才能的重要性,而是强调在德才兼备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干部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和作风修养。习近平总书记在报告中同时强调,要提拔重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这些要求共同构成了新时代干部选拔的核心标准。
这一原则的确立,与党章中"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要做到忠诚干净担当"的规定一脉相承,也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提供了根本遵循。在实际选拔工作中,这一原则体现为突出政治标准,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确保选出来的干部能够经受住考验,真正为人民服务。
从干部队伍建设的全局看,"以德为先"的选拔原则,与"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开阔视野、"事业为上、公道正派"的实践导向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系统完整的干部选拔任用体系。这一体系的有效落实,对于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升治理效能具有决定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