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奥尔波特把人格特质分为两类,即()。A.共同特质和个别特质 B.共同特质和个人特质 C.表面特质和根源特质 D.表面特质和中心特质
奥尔波特的人格特质理论将特质明确划分为共同特质和个人特质两类。共同特质是特定社会文化中多数人共有的特征,例如“讲面子”可视为某一文化群体的共同特质;而个人特质则是个体独有的特质,进一步细分为首要特质(最具概括性,如林黛玉的“多愁善感”)、中心特质(构成独特性的5-10个重要特质,如清高、聪慧等)和次要特质(特殊情境下才表现的特质,如某人仅在家人面前显露的“顺从”)。奥尔波特特别强调心理学研究应聚焦个人特质而非群体共性,这一分类为后续特质理论(如卡特尔的16PF、大五人格模型)奠定了基础。
这一分类框架的核心价值在于兼顾了人格的普遍性与独特性:共同特质揭示了文化对个体的塑造,个人特质则捕捉了每个个体的独特心理结构。例如,当描述“中国人重视家庭”时,我们指的是共同特质;而分析“张三如何以独特方式表达对家庭的重视”时,则需考察其个人特质中的中心特质与次要特质的具体表现。
答案:B.共同特质和个人特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