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列关于各级人大和人民的关系的说法最准确的一项是()A.地方各级人大都由直接选举产生 B.地方各级人大做任何工作都须征求民意 C.地方各级人大须时刻关注人民 D.地方各级人大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我国各级人大与人民的关系在宪法中有明确规定,核心是“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这一关系体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根本政治制度的本质属性,即人民当家作主。
从选项来看,D选项“地方各级人大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最准确地概括了这一宪法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这一表述直接体现了人大权力的来源(人民选举)和责任归属(对人民负责),是对两者关系的法定定义。
其他选项存在明显局限:
A选项错误,因为我国仅县级及以下人大代表由直接选举产生,县级以上实行间接选举,并非“地方各级人大都由直接选举产生”。
B选项中“做任何工作都须征求民意”过于绝对,人大工作需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而非所有事务都以“征求民意”为前置条件。
C选项“须时刻关注人民”虽符合人大工作宗旨,但属于工作要求层面,未上升到宪法规定的制度性关系层面,表述不够精准。
习近平总书记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中强调,要“保证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这一论述与宪法规定完全一致,凸显了“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是人大制度的核心要义。无论是全国人大还是地方各级人大,其权力根源和履职目标都指向人民,这正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体现。
那么,在实际工作中,人大如何通过具体机制落实“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例如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建设、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等,这些实践如何进一步丰富宪法原则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