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某具有的法定量刑情节为( )。 A. 可以从重处罚 B. 应当从重处罚 C. 应当加重处罚 D. 可以加重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法定量刑情节中不存在“可以从重处罚”或“加重处罚”的情形。正确答案为 B. 应当从重处罚。
从重处罚的法定性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从重处罚必须以“法定情节”为依据,且司法机关无裁量空间。例如累犯、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等情形,均属于“应当从重处罚”的法定情节。《刑法》第六十二条进一步强调,从重处罚必须在法定刑限度内判处刑罚,不得突破刑种或刑期的上限。
加重处罚的严格限制
加重处罚是指突破法定刑上限判处刑罚,仅适用于两种情形:一是分则中明确规定的“情节加重犯”(如抢劫罪的“入户抢劫”),二是数罪并罚时的限制加重原则。但题目中“法定量刑情节”指向总则性规定,而总则已无加重处罚的一般规定,因此C、D选项不符合题意。
刑法对从重处罚采取“法定主义”,即只有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形才能适用,且必须“应当”适用而非“可以”。这是因为从重处罚本质上是对被告人不利的加重,需严格限制司法裁量权。相比之下,“可以从轻处罚”(如老年人犯罪、尚未完全丧失辨认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属于对被告人有利的裁量,故允许司法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是否适用。
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教唆未成年人犯罪: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实施犯罪,应当从重处罚。
特定身份犯罪: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司法工作人员妨害作证等,均需从重处罚。
综上,王某若具有法定从重情节,应当在法定刑幅度内从重处罚,不存在“可以”或“加重”的适用空间。这一规则体现了我国刑法“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既防止轻纵犯罪,也避免刑罚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