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设煤矿( ),在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对违法行为实施( )。 A. 安全监察员,行政处罚 B. 安全监察员教育,罚款 C. 专业技术人员,行政处罚 D. 专业技术人员教育,罚款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设煤矿安全监察员,在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根据《煤矿安全监察员管理办法》,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实行安全监察员制度,监察员需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考核并颁发执法证,专门履行煤矿安全监察职责。其核心职权包括对违法行为当场纠正、责令停止作业、查封扣押违规设备等,而行政处罚权则在《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中明确规定,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可对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行为直接作出处罚决定。
例如,监察员发现煤矿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设备时,有权责令停止使用;若涉及擅自开采保安煤柱等严重违法行为,可当场责令停产并报告机构依法处理。这一制度设计既通过专业执法人员实现现场监管,又通过行政处罚手段强化法律震慑力,形成“人员-权限-措施”的完整监管链条。
答案:A
这一配置是否能完全覆盖新型煤矿安全风险(如智能化开采中的技术违规),或许是未来制度优化需要考虑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