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A、依法治国 B、依法执政 C、依法行政 D、依法治理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实现,需要系统性的实践路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这一要求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被确立为实现总目标的核心路径之一。其中,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行政是政府行政活动的基本准则,三者有机统一、相互支撑,共同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关键环节。
从制度逻辑看,这一“共同推进”机制体现了法治建设的整体性。依法治国要求国家权力运行纳入法治轨道,依法执政强调党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法行政则聚焦政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者分别对应国家、政党、政府三个治理主体,形成覆盖顶层设计到基层执行的完整链条。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系统工程,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种协同推进机制确保了法治建设的系统性和实效性。
实践中,这一原则通过具体制度设计落地。例如,在立法环节,党领导立法与人大主导立法相统一,确保法律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在执法环节,通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强化依法行政;在司法环节,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这些实践既体现了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也落实了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的具体责任。
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这一选择不仅符合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明确表述,更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多元治理主体的协同联动,将法治理念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当立法、执法、司法等环节都严格遵循法治原则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才能真正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