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汉谟拉比法典》主张同态复仇,但是法律相对宽松,对于“游手好闲”之人,温和处理。() A. 正确 B. 错误
《汉谟拉比法典》以"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同态复仇原则为核心,但对不同犯罪的处罚呈现显著差异,所谓"对'游手好闲'之人温和处理"的说法与法典实际内容不符。法典正文282条中并未针对"游手好闲"单独设立条款,却对盗窃、诬告、擅改判决等行为规定了死刑等严酷刑罚。例如,自由民窃取神或宫廷财产、收受赃物者均处死刑,揭发犯罪不能证实者亦处死。这种刑罚力度反映了法典维护奴隶主阶级利益的本质,其"严酷性"而非"宽松性"是学术界的共识评价。
法典的量刑逻辑完全服务于古巴比伦的社会结构:对侵害财产权、宗教权威和司法公正的行为一律重罚,如法官擅改判决会被剥夺职位并处罚金十二倍;而对奴隶的压迫则制度化,藏匿逃亡奴隶的家主可被处死。这种阶级差异下的法律暴力,与"温和处理"的描述形成根本矛盾。事实上,整个法典中找不到任何体现宽容精神的条款,反而充斥着"投于火中""处死并掩埋"等原始刑罚手段。
该命题的错误本质,在于忽视了法典作为人类早期法律文献的原始性与残酷性。正如研究指出的,其刑罚体系带有"显著的野蛮性",所谓"相对宽松"只是对法典内容的片面解读。真正值得关注的,是这部诞生于公元前18世纪的法典如何通过282条条文构建起古代两河流域的社会秩序——用今天的价值观去想象其"温和",无异于混淆了历史语境与现代伦理。
答案:B. 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