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行宪法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包括()A、主席 B、副主席若干人 C、委员若干人 D、秘书长
现行宪法明确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秘书长并非法定组成人员。这一结构在1982年宪法中确立,旨在通过明确的国家机构设置规范武装力量领导体制。
宪法文本对中央军委组成的表述具有高度权威性。1982年宪法第三章"国家机构"中明确列出:"中央军事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这一规定延续至今,最新的国家机构组成实践也印证了这一结构——2025年公布的中央军委成员包括主席习近平,副主席张又侠、何卫东,以及委员刘振立、张升民,均未出现秘书长职位。
从国家机构设置的法理看,宪法作为根本大法,其明确列举的组成人员具有排他性。中央军委实行主席负责制,主席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副主席和委员则根据主席提名由全国人大决定。这种人员构成设计既保证了军事指挥的高效统一,又通过全国人大的选举和决定程序体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历史实践中曾设有秘书长职务,但宪法规定的国家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中并未包含这一职位。这种"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特殊体制下,国家军委严格遵循宪法规定的组成结构,确保党对军队的领导与国家军事体制的有机统一。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B、C。这一法律规定既体现了我国军事领导体制的历史延续性,也反映了宪法对国家机构设置的严格规范,为新时代国防和军队建设提供了根本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