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原则是( )。 A. 保持均衡发展 B. 保持协调发展 C. 坚持以人为本 D. 实现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原则是坚持以人为本(C选项)。这一核心原则贯穿于科学发展观的理论体系和实践要求,是理解其精神实质的关键。根据胡锦涛总书记的定义,科学发展观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其中"以人为本"被明确为核心立场。它强调把人民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回答了"为谁发展、靠谁发展、发展成果如何分配"的根本问题。
从理论基础看,以人为本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则,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这一原则与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高度一致,要求将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当代中国,"以人为本"中的"人"特指以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劳动者为主体的广大人民群众,"本"则强调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
实践层面,以人为本体现为"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执政理念,要求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始终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这一原则不同于抽象的人本主义,而是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上,将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进步有机统一。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这一论断已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需要注意的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而非基本原则,它侧重于发展的整体性和长远性。而"保持均衡发展"(A)、"保持协调发展"(B)等表述,均是"全面协调可持续"要求的具体体现,并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原则。这一区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在理论建构上的严谨性——以人为本作为核心原则,统领着发展的目的、动力和价值取向,而全面协调可持续则规定了发展的路径和方式。
今天,当我们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时,重温科学发展观的以人为本原则,对于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仍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这提醒我们:任何发展都不能偏离"人"这个根本,经济增长最终要服务于人的幸福生活和社会全面进步。